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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第十四届“阳光青年”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16 [来源]: [浏览次数]:

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阳光精神,发挥阳光文化的育人作用,在全体中学生开展“选树立先进、培育典型、争做阳光青年”活动,培育优良学风,特开展第十四届“阳光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162017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流程:

1、申报与材料递交 (1016-10月19日)

1)申报形式: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班广泛动员。

2)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申报学生按要求以文件夹形式,将纸质档材料按顺序呈放,于101916:00前交给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人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区716办公室)。

电子材料:申报学生材料以“英语/日语/商英XX班XXX-第十四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QQ邮箱:2483235756@qq.com

2、资格审核及初审 (1020-10月21日

1)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区716办公室)。

2)形式:组委会审核申报学生的基本申报条件;核对积分和事迹材料涉及的相关证明;根据事迹材料、积分情况和自我展示情况按评审指标的150%—200%确定候选人名单。

3)要求:申报学生本人带材料原件参与积分审核,最终材料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后生效。

3、事迹展示及投票1022-10月31日)

1)要求:申报学生按要求提交个人简介及免冠正式照片。

2形式:以上材料经审核后在“长大阳光外院微信平台、QQ平台集中展示,并于1022日至31日集中投票,具体投票细则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及答辩 (111-11月4日)

1)地点:东校区文科楼B区 712会议室、713党员活动室。

2)形式:自我介绍+个人事迹演讲(2-3分钟+评委提问

3)说明:校内外专家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答辩情况,按照个人积分(55%)、公开答辩(30%)和网络投票(15%),结合学生个人平时表现、综合能力和素质,参考班主任、部分学生代表意见,确定阳光青年名单。

5、结果公示 (115-11月11日)

1)公示平台: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

2)说明:公示期间,学院团委接受师生评议和咨询。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评议和咨询。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6、“阳光青年”表彰颁奖(1116日)

在第十四届阳光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上对当选的阳光青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7、“阳光青年”风采展示及示范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阳光青年”事迹展、座谈会、新生导学交流会、结对帮扶困难学生活动等,发挥“阳光青年”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有关说明

1、第十四届“阳光青年”评选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王珏, QQ:2483235756。请负责人、申报者于1017日前进入第十四届阳光青年申报QQ群:514752848,备注XX班-XXX。

2、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开云(中国)官方委员会所有。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外国语学院第十四届“阳光青年”评选条件及说明

附件2:外国语学院第十四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3:外国语学院第十四届“阳光青年”申报推荐表

 

 

共青团开云(中国)官方委员会

                           201910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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