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阳光精神,发挥阳光文化的育人作用,在全体中学生开展“选树立先进、培育典型、争做阳光青年”活动,培育优良学风,特开展第十四届“阳光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2017、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流程
1.申报与材料递交 (11月4日-11月9日)
(1)申报形式: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相结合,各班广泛动员。
(2)材料递交:
纸质材料:申报学生按要求以文件夹形式,将纸质档材料按顺序呈放,于11月9日16:00前交给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人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区716办公室)。
电子材料:申报学生材料以“英语/日语/商英XX班XXX-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形式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QQ邮箱:1844910234@qq.com。
2.资格审核及初审 (11月8日-11月11日)
(1)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文科楼B区716办公室)。
(2)形式:组委会审核申报学生的基本申报条件;核对积分和事迹材料涉及的相关证明;根据事迹材料、积分情况和自我展示情况按评审指标的150%—200%确定候选人名单。
(3)要求:申报学生本人带材料原件参与积分审核,最终材料由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后生效。
3.事迹展示及投票(11月12日-11月20日)
(1)要求:申报学生按要求提交个人简介及免冠正式照片。
(2)形式:以上材料经审核后在“长大阳光外院”微信平台、QQ平台集中展示,并于11月10日至19日集中投票,具体投票细则另行通知。
4.专家评审及答辩 (11月21日-11月24日)
(1)地点:东校区文科楼B区 712会议室、713党员活动室。
(2)形式:自我介绍+个人事迹演讲(2-3分钟)+评委提问
(3)说明:校内外专家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答辩情况,按照个人积分(55%)、公开答辩(30%)和网络投票(15%),结合学生个人平时表现、综合能力和素质,参考班主任、部分学生代表意见,确定阳光青年名单。
5.结果公示 (11月25日-11月30日)
(1)公示平台: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
(2)说明:公示期间,学院团委接受师生评议和咨询。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评议和咨询。公示无异议确定最终名单。
6.“阳光青年”表彰颁奖(12月13日)
在第十五届“阳光文化节”闭幕式暨“阳光青年”事迹报告会上对当选的阳光青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7.“阳光青年”风采展示及示范系列活动
组织开展“阳光青年”事迹展、座谈会、新生导学交流会、结对帮扶困难学生活动等,发挥“阳光青年”示范作用,引领和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先进、立志成才。
三、有关说明
1.第十五届“阳光青年”评选学生会办公室负责人QQ:1844910234。 请负责人、申报者于11月5日前进入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QQ群:720196891,备注XX班-XXX。
2.评选活动解释权归共青团开云(中国)官方委员会所有。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评选条件及说明
附件2 :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材料目录
附件3 :外国语学院第十五届“阳光青年”申报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