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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外国语学院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09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开云(中国)官方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认真做好我院2023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大二及以上年级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金额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2023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共有19个指标,奖励金额为3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助人;

4.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

5.2022-2023学年内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6.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专业排名的前30%(含),且没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7.长江大学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11月14日10:00前将《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2023)》(见附件1)交至各年级辅导员。

2.辅导员审核

各年级辅导员根据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对递交材料的申请者进行审核。

3.学院初评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选。

4.报学院党政联席会

学院党政联席会对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交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与讨论。

5.学院公示

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评定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

6.报校资助中心审核

公示期内无异议,名单将报送至长江大学资助中心审核。

7.奖励发放

经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奖励。

开云(中国)官方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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